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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担保合同_公司担保合同无效还有连带责任吗

    正文概述    2025-03-27 15:39:33  

    合集10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篇1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 「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 年 月 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实际贷款日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机关允许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两日内,贷款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并向借款人全额发放贷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为 」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个月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 年 月 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 利息,即 :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3、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

    并有处分权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建成年代 、产权证字号为 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 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抵押率为 .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 元,抵押率为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篇2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Ⅰ:

    保证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1.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转账凭证及还款计划表为准。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为月息 。

    2.2 计息方式为按月计息,到期还本。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

    第四条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双方约定收款方式为 「A、现金;B转账支付」。

    如双方约定收款方式为转账支付,出借人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将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银行账号中: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上述付款行为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当日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据。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还款计划表履行还款义务。

    单位:元

    期数 还款日期 还款本金 还款利息 还本息合计 剩余本金

    指定还款户名: 开户行: 还款银行卡号:

    5.2 借款人归还最后一期本息时,应在保证人Ⅰ见证下进行,否则,保证人Ⅰ有权扣除借款人履约保证金。

    保证条款

    保证人Ⅰ、保证人Ⅱ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六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Ⅰ自愿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Ⅱ自愿为保证人Ⅰ提供反担保。

    第七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条款

    第九条 担保约定

    9.1 借款人未按时归还借款时,保证人Ⅰ对出借人的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2保证人Ⅰ承诺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经出借人本人亲自确认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垫付借款人应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证人Ⅰ向出借人代偿后,可向借款人追偿。保证人Ⅱ自愿为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时足额还款付息导致保证人Ⅰ承担保证责任时向保证人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Ⅰ向出借人代偿后,可向保证人Ⅱ追偿。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经保证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变更本合同约定事项,如私自续期或终止合同等,保证人Ⅰ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条 合同各方承诺或确认

    10.1 出借人保证自己出借款项的来源合法。

    10.2在约定的期限内「7天」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证提供给出借人、保证人的资料真实、合法。

    10.4 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

    10.5 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账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有关事项。

    10.6 借款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有关费用。

    10.7 借款人、保证人Ⅱ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10.8 借款人、保证人Ⅱ未经合同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10.9借款人、保证人Ⅱ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在有关事项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证人Ⅱ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从保证人Ⅰ对整个借款以及借后的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并按约定向保证人Ⅰ支付担保、咨询服务费与履约保证金。

    10.12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Ⅰ可代为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权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证人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诉讼「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上诉、反诉、和解、执行、代为接受执行款项」。

    第十一条 转让

    11.1 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保证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11.2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证人Ⅱ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二条 合同条款的独立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1 出借人未依约出借款项的,出借人应按当笔出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超过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借款人为该合同已经支出的评估、抵押、公证等经济损失由出借人全额弥补。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满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按实际借款期限计收利息,但月息调整为 。保证人Ⅰ另行为借款人匹配资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实际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计息。

    14.4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罚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证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费,造成上门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费。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两次,经保证人Ⅰ书面同意,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借款而导致保证人Ⅰ代偿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借款人还应向保证人Ⅰ支付代偿金额5%的违约金,该代偿金额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偿还全部代偿金额及违约金、催收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为止。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15.1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经出借人将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并由借款人出具《收据》后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15.2 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保证人Ⅰ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能相应展期;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15.3 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保证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

    17.1 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展期协议、催收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且含义认识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3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银行,贷款金额为元,期限为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有的,坐落于的,产权证编号为,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的房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权、质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担保责任、抵押权、质押权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在保证、抵押、质押期限内,如任何第三人对丙方出质或用于抵押的财产主张任何权利,由丙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果由此引起乙方被追索,乙方所支出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及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丙方负责承担。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七、本合同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年月日

    篇4

    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担保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___ 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A. 有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一) 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所要求的;

    (二) 乙方在入职后一个月内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

    (三) 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四) 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天数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6次的;

    (五) 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 乙方不服从上司工作任务安排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

    (七) 其它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第四条 录用条件为:甲方对外公布的招聘条件。

    三、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详见岗位职责说明。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第六条约定工作地点。

    第八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九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 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公司结构调整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 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业务要求,不能胜任现有工作的。

    第十条 甲方因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可与乙方协商并签订协议。

    四、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十一条 乙方所在岗位每月工作时间按如下执行:

    周一至周五 , 上班时间: AM 8:30 - 11:30, PM1:30 - 5:00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

    第十三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法律法规给予乙方调休或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乙方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上班或双休日上班或法定节假日上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五、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七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八条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报酬

    第十九条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 执行;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绩效考核效益工资随甲方效益情况及绩效考核得分进行调整。

    2. 其他工资形式: 月薪人民币xxx元(含每周周六上班四小时加班费) 。 第二十条 甲方于每月15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乙方对每月工资金额有异议应当在收到工资后3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该月工资加班费等已全额支付,甲方不再额外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二条 甲方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或调休,无法调休的,则需按规定支付加班覅,正常工作时间或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依法参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三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三十一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甲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3日内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甲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C. 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

    合同期内累计5次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视为严重违纪。

    D.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5000元)以上重大损害的。

    E. 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5000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F.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G.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H.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I.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J.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 依据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F. 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的条件和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G.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第三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A. 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B. 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的。

    C. 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D.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E. 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篇5

    出借人:

    借款人: 身份证号: 手机: 宅电: 住址: 工作单位: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手机: 宅电: 住址: 工作单位:

    担保公司: 工商注册号: 公司电话: 单位地址:

    1、出借人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给借款人,借期自出借日始 天。

    2、借款人在此声明:该笔借款用途为 家庭及生意资金周转。

    3、借款以转账方式支付,利息为每月 %,按日计息。借款每满30日,借款人应当支付当月利息,借款人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于还款日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利息。 4、借款人应于借款到期之日全额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5、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任何一期利息的,或者借款人有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机构有针对其而进行或即将进行的、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诉讼或仲裁的,或者借款人未能如实提供出借人所要求的资料的,或者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电话等事项时,未能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的,或者出现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的,出借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6、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未能全额还清借款本息,则剩余本金按每月 %计算利息直至全额还清。借款人每次还款应先计为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付清后方可计为返还本金。除此之外借款人尚须每日支付借款本金的3‰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7、借款人未在借款到期时全额还清借款本息的,除偿还借款本息外,出借人为追索债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借款人应予赔偿,关于其中的律师费,出借人和借款人在此共同确认:律师费不应超过借款本金的30%,如发生上述诉讼,出借人在此限额内支出的律师费,借款人应予认可并负责赔偿。

    8、本合同担保人、担保公司对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9、出借人如将该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受让人向借款人或担保人或担保公司要求履行相应的偿还或担保责任。

    10、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 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担保人:

    保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6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_______,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 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 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⑵、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⑶、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⑷、借款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方履行偿还本息义务的;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⑹、乙方或反担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

    3、甲方需保证借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资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5、丙方向甲方代偿后,甲方同时将其享有对乙方的债权及建立在该债权之上的担保物权转让给丙方,在代偿的同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偿款的证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关部门变更他项权利证书等证书或文件,将担保物权人变更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代偿。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后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地址:联系电话: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公司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_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 抵押财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七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 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 款 方

    借款单位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经办人 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贷 款 方

    贷款单位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章

    经办人 章

    篇7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工厂仓库管理思路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设施 、设备清单

    篇8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工作单位: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手机: 宅电: 住址: 工作单位:

    担保公司: 工商注册号: 公司电话: 单位地址:

    1、出借人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给借款人,借期自出借日始 天。

    2、借款人在此声明:该笔借款用途为 家庭及生意资金周转。

    3、借款以转账方式支付,利息为每月 %,按日计息。借款每满30日,借款人应当支付当月利息,借款人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于还款日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利息。

    4、借款人应于借款到期之日全额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5、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任何一期利息的,或者借款人有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机构有针对其而进行或即将进行的、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诉讼或仲裁的,或者借款人未能如实提供出借人所要求的资料的,或者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电话等事项时,未能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的,或者出现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的,出借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6、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未能全额还清借款本息,则剩余本金按每月 %计算利息直至全额还清。借款人每次还款应先计为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付清后方可计为返还本金。除此之外借款人尚须每日支付借款本金的3‰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7、借款人未在借款到期时全额还清借款本息的,除偿还借款本息外,出借人为追索债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借款人应予赔偿,关于其中的律师费,出借人和借款人在此共同确认:律师费不应超过借款本金的30% ,如发生上述诉讼,出借人在此限额内支出的律师费,借款人应予认可并负责赔偿。

    8、本合同担保人、担保公司对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9、出借人如将该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受让人向借款人或担保人或担保公司要求履行相应的偿还或担保责任。

    10、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 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担保合同 篇9

    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XX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

    债务人「丙方」:

    鉴于:

    1、甲方丙方之间存在_________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存在债务关系或责任;

    2、乙方愿意为前述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债务或责任向甲方提供担保,在甲方与丙方后续的业务中无需乙方另行确定担保。

    各方为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保证范围:

    甲方基于前述业务关系已经及继续产生的债权及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解决争议的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二条 保证形式及期限:

    1、保证人对上述合同的债务人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债务人不按主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由此而造成的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

    2、主债权转让的,乙方担保责任自动随之转让。

    3、乙方的担保期限直至甲方的全部权益最终实现为止。

    第三条 保证效力:

    担保责任的效力或内容不因主合同或主债务的效力、内容或变更、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主债务或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变化也无须通知乙方。

    第四条 放弃抗辩:

    乙方承诺不对自身担保责任提出任何抗辩或异议,不因存在实物担保等任何理由而行使减免自身责任的抗辩权,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无须先行对实物行使权利。

    第五条 保证责任承担

    甲方的权利部分或者全部受到了损害,或者未得到及时的实现,或者丙方没有及时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时,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不受主债务履行期限限制。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

    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债务人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保证人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代为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为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经签署即对签署方生效。

    2、关于本协议的通知,甲方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向乙方、债务人寄送,或在河南省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并均在发出后3日即视为业已有效送达。

    3、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无约束力。

    4、本协议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识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消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5、各方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6、各方在甲方签约代表面前签署本协议,以保证签署真实性。

    7、如果乙方为法人,则应提交该法人单位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8、本协议签署于郑州市金水区。

    9、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章」:

    债权人「签章」:

    债务人「签章」:

    年 月 日

    公司担保合同 篇10

    委托人_________拟向_________(供货人或出租人)购入(或租赁)_________,同时按照《_________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购入(租赁)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贷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___%(‰)偿付(交付),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__为受益人,担保金额_________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用于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的受益人为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_________元的反担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租金)由受托银行代为支付时,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代委托人偿付受托银行所垫资金。(反担保函应于本协议生效前提供)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元(其中国库券_________元,金融债券_________元,企业债券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偿付受托银行垫付的资金时,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贷款(租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保证金存款帐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帐户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货款(租金)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内,归还受托行垫付款项及利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款项,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_________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有关经济合同事宜如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九、委托人应按保函额度的_________‰的费率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担保费用。共计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次交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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