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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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迟到、早退(按一个月计算),三次(含三次),取消当日出勤,并取消年终评优和各项奖励。
2、不执行车队各项规章制度,车在人不在,延误出车任务,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驾驶员,车队开会要提出批评,并取消当日出勤,同时取消年终评优和各项奖励。
3、工作时间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除个人全部赔偿双方的经济损失外,上报学院人事处按规定处理。
4、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的大小、责任,按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执行。给学院造成很坏影响者,上报学院人事处按规定处理。
5、车队全体驾驶员,由于个人原因,延误了正常发班车及其它公务用车,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出车地点,教师有反映的,当天按旷工处理。
6、未经车队同意,开私车或将公车交给他人代开,发生各种交通事故,各种刑事犯罪,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报学院按规定处理。
7、对车辆检查不及时,发生人为损坏车辆的驾驶员,将根据事故责任的经济比例「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取消年终评优和各项奖励。
8、周六、周日、节假日及晚间值班司机,不认真巡视车队库房内外,发生事故者,将上报学院人事处按规定处理,值班司机玩忽职守,工作时间随意漏岗,一经发现,将取消当日出勤及年终评优。
9、要加紧强学习和定期培训。
10、以上规定结合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车队考评办法同时执行,如同学院相关规定发生冲突,按学院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