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3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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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书,用文学少女话说,给人感觉就像是女儿节茶巾寿司,上等多汁蘑菇,香喷喷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醋饭,用稍带甜味薄薄蛋饼仔细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无常观充塞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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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汪曾祺书最大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那一段。包括他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松软康吉鳗、碎栗子出现。就像是这样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洪流正煽动新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书,告诉我们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小人物,他写食也是路边小摊上并不怎么高级地方小吃,他写事也是一些常见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美妙汤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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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化在嘴里康吉鳗!
成块醋饭和栗子甜味成了绝妙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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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较深。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不是说。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认真扣字眼,沈从文《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洒脱真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要先有个整体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
二是他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研究和大师本领,是写不出那样文字。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东西是绝缘。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是写人物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回忆文章写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母亲》中对三位母亲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如对西南联大诸多师友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他老师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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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汪曾祺散文有感3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一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同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